中华**共和国情人条例一、两厢情愿,两情相悦,不以贪求钱财为目的;二、有正当职业,有稳定收入来源;三、会编故事,不露馅,不惹麻烦;四、互相尊重领土主权;五、及时销毁短信等证据;六、约会地点安全隐秘;七、发生矛盾时家庭第一,对方要谅解;八、不探询对方隐私机密;九、不在人前炫耀;十、不得出现一方婚;十一、只**不怀孕;十二、一旦被怀疑,打死也不说;十三、一旦情破了,好和好散;
本条例自2012年2月14日起实施,请遵照执行!